东吴证券26日晚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微博]对其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事因东吴证券在承销上海良信电器项目过程中,资本市场部的两名相关人员在询价敏感时间段与某个人投资者电话联系,该投资者实际控制的投资产品参与报价并最终获得配售。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东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此,东吴证券表示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问责,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有效防范风险。
而事实上,东吴证券并不是最近唯一一个在承销过程中违规的机构。
5月23日,证监会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年初,证监会对新股发行承销过程进行了检查,发现在我武生物、良信电器、炬华科技、天宝重装、慈铭体检、天赐材料等6家新股项目发行承销过程中,存在未按事先披露的原则配售股票、向禁止配售的关联方配售、干扰投资者报价、向投资者提供超出招股书范围的发行人信息等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4家证券公司、2家发行人和6名个人卷入其中。
海际大和在我武生物项目承销过程中,其违规人员与东吴证券一样,同样是在询价敏感时间段内,私下与投资者联系;并在配售过程中,向不符合优先配售条件的投资者优先配售,事后倒签协议以满足优先配售条件。
海通证券则是在承销炬华科技项目过程中,向自家董事任职单位的关联公司配售股票,属于向禁止配售的配售对象配售股票的情形;此外,海通在承销慈铭体检项目过程中,路演材料中有关发行人的信息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
国信证券则是在承销天赐材料项目过程中,相关人员擅自披露个人对发行定价看法,对投资者报价造成干扰。
东北证券是在承销天保重装项目过程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路演材料有关发行人的信息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
根据相关条例,证监会拟对海际大和采取“3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和“责令公开说明”的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违规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东吴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东北证券,以及相关违规人员,证监会采取的监管措施则以“出具警示函”和“监管谈话”为主。
此外,证监会还对上市公司慈铭体检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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